黄河新闻网安泽讯(邓淑红 记者 李志峰 实习 梁如霞)近日,安泽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开展夜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在安泽县城荀乡大道发现一辆车号为晋LCA5XX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
中队民警对该车依法拦截检查后,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4.5mg/100ml,属酒驾。经信息平台查询,违法嫌疑人陈某某于2018年11月2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泽县交警大队良马中队依法处罚过,因此违法嫌疑人陈某某属于再次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陈某某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