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临汾讯(记者 李志峰 实习 胡宁)6月20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二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养护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工作培训。
大队领导首先通报了近期日常巡逻中发现的路面施工人员存在的随意穿插高速公路、反光背心穿着不规范、不按规范作业以及不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等问题。随后,大队领导以案说法讲解高速公路施工的危险性和不按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所带来的事故隐患和严重后果,同时对施工人员如何着装、站位、安全员配置、施工车辆、设施摆放和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培训。
最后大队向施工单位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施工,强化安全意识,务必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明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是做好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三是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现场施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规范、醒目设置现场交通标志;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快速有效的反应机制。对此,协作施工单位表示,下阶段施工作业中将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到人。
通过对施工单位涉路施工安全的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对涉路施工点的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从而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