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系列报道
黄河新闻网临汾讯 自7月5日临汾市打响市区交通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城大队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全警动员,全员参战,迎酷暑,战高温,大力查纠各类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
在专项行动中,尤其对解放路、鼓楼北大街影响道路通行的难点、乱点和堵点进行着重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和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等现象,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发现一处规范一处,做到整治活动关键部位不漏点、面上管控不漏段,形成了整治与管理并举的浓厚声势和氛围。
北城大队民警利用喊话器对违法停车驾驶员进行劝离,同时宣传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赢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整治宣传氛围。
持续加大解放路中心医院、工贸路口、三中路口等重点路段非机动车违法停放整理力度,对绿化隔离带区域集中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和电动车进行清移,对随意停放的单个非机动车,民警则推移至停放点进行集中摆放,对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进行非现场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在连日的交通秩序整治中,总是会遇到个别交通参与者以自我为中心、公德缺失的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不文明的交通出行陋习与当前倡导的文明交通,平安临汾的理念背道而驰。
事例一:在解放路体育北街路口,一辆陕A牌照白色奥迪小轿车在路口违法停放,驾驶员为了规避处罚自作聪明将一张前期处罚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夹在前挡风玻璃上,后经执勤民警悉心比对,发现该违法停车单为7月12日粘贴,车辆牌号、违法时间、地点不清,有使用橡皮或涂改液清除字迹的嫌疑。
驾驶员为规避处罚,自作聪明将7月12日粘贴的违法告知单再次放置前挡风玻璃。再狡猾的狐狸,终究难逃猎人的眼睛。在此奉劝您能把这点小聪明用在正道上吗?
事例二:民警在解放路市府巷路口巡逻期间,发现一辆白色奔驰轿车随意停放路中间,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在检查时并未发现驾驶员在场,在经过一分多钟的等候,驾驶员终于赶到车旁。
当民警询问违法停车事由时,驾驶员居然回答说去旁边商店购物,您这种缺失社会公德的行为可千万要不得。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深刻进行反思。
事例三:一辆白色起亚牌轿车在花果街临汾宾馆门口区域违法停放,当民警驱车赶到并未发现驾驶员在现场,在对该车检查时,一小女孩推开后车门,声称父亲去厕所未归。
这位驾驶员朋友,您这心可真够大的,姑且不论您的违法停车行为,把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单独放到车里,您真的放心吗?
事例四:电动车违法安装遮阳棚、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后排反坐……!在花果街路口的民警对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进行拦截 ,现场纠正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下一代,要以身作则,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自己做起,才能给孩子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