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网民张某宏捏造谣言被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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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奥钰杰 范建刚)记者8月22日从临汾市公安局获悉,临汾吉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件。

8月17日,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一个微信昵称为“小草”的网民在微信群“山西吉县苹果信息文明聊天唱歌群8”中发布了多条不实信息,称“弄大了,刚才人家孩子回去把那个男的扎了几刀”、“拉医院了”、“刚才在医院见可能都不行了”。该信息发出后,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并将该信息转发至吉县多个微信群,引起社会公众严重不适。经民警核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

8月18日,吉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网民进行传唤。经查,发帖人张某宏(男,38岁,吉县壶口镇人),其从微信群“山西吉县苹果信息文明聊天唱歌群8”中看到三个系列短视频,内容是一个女的偷摘了这个录视频的男的花椒,男的在视频中有辱骂该女的行为,女的受不了要跳沟自杀。

看了视频后,该网民觉得录视频的男的做的有些过分,随即就发出了后面的不实信息。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张某宏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能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宏作出了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编辑:乔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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