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临汾讯(记者 李志峰)9月3日早晨7时许,高速交警四支队七大队再度重拳出击查获一起“宿醉”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力打击了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
2019年09月03日07时许,高速四支队七大队民警在陵侯高速公路188KM(翼城收费站)处开展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L0***Q黑色比亚迪小型轿车进入民警视野,民警对该车驾驶人黄某(准驾车型C1)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自称是前一晚和朋友在夜市喝了点啤酒,自己大概喝了5瓶。今天因为要去侯马高铁站接人,就驾车上高速。本想着睡一觉就没事了,不料竟然查出了酒驾!民警对被查处的违法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要吸取此次违法事件的经验教训,同时要以此事为契机告知周围亲属、朋友不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行为人均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与不可取性,并自愿接受处罚。最终,黄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传唤,民警对其开具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凭证,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交警提示:“宿醉”不容小觑,请遵守交规,莫要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