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发文要求加强疫情期间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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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临汾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针对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病种类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等,要求抓好辖区内人畜共患病的防治,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临汾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针对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病种类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等,要求抓好辖区内人畜共患病的防治,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文件》指出,要开展疫情排查,构筑免疫屏障,加强对畜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排查工作,制定排查制度,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区域和排查责任人,建立排查档案,坚决防止染疫、疑似染疫的畜禽及其饲草、垫料等物品的移动,必要时采取封锁、隔离等应急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要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监测预警,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做好疫情预警预报工作,同时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确保辖区内畜禽人畜共患病不发生、不流行。

要加强消毒灭源,消除疫情隐患,特别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运输车辆的消毒灭源,彻底阻断人畜共患病的传播,确保消毒不留死角。要加强检疫监管,严格出证行为,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产地和屠宰检疫出证行为,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和畜禽标识,严格动物检疫程序。 (临汾日报记者)

原标题:我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

[编辑:张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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