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司法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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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临汾讯 连日来,大宁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本着“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打造了一个结构好、运行好、效能好的“多元立体化”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在各乡(镇)、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工作室,力争将调解网络纵深到农家院落,调解场地设到田间地头,真正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形成以各部门各单位“协同互动”、各调解组织“多调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全县现有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85名人民调解员,并吸收1名离退休干部、5名法律法务工作者加入调解队伍,在各乡(镇)辖区内形成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发挥调解工作优势,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贴近群众的优势,人民调解员与群众打成一片,能充分掌握了解社情民意,收集信息灵活方便,密切结合热点、重点工作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对于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制定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解,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切实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矛盾纠纷,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尤其是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突出矛盾纠纷。

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加复工复产、农民工欠薪、工伤赔偿等纠纷问题的调处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排查出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尤其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明确化解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三是强化调解法律效能,提升调解宣传效果。紧密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强化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预防功能,真正做到调防结合。在排查阶段,发挥人民调解深入一线、与民互动的制度优势,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矛盾纠纷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做到“调解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民间纠纷的发展演变,及时介入法律因素,引导并防止事态扩大,力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期,将冲突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级别。在矛盾纠纷调处后,要适时对履行情况进行回访,了解、掌握、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巩固调解成果。定期开展“以案释法”讲座活动,使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常见纠纷为前车之鉴,预防和杜绝产生新的矛盾纠纷。

2020年以来,大宁县司法局共排查矛盾纠纷68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件,成功调解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1次,发放人民调解宣传材料300余份,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反复,对减少涉法涉诉上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建设“平安大宁”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氛围。(贺楠 颜小芳)

[编辑:张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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