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发布拟用土地征收预公告 用于高速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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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浮山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11月18日该县发布拟用土地征收预公告,为实施沁水至临汾高速公路浮山至临汾段工程项目建设,拟征用沿线部分土地。同时,公布了征地范围,并告诫沿线群众不得为了获取补偿安置,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

据公告显示,项目起点位于浮山县天坛镇聚粮村北,路经浮山县天坛镇柏村、聚粮村、东鲁村,张庄镇卫家河村、西佐村、新城村、西韩村,主线路线全长18.7公里,连接线全长1.8公里。项目拟用地总规模152.5014公顷,涉及浮山县境内拟用地规模59.9447公顷,拟征收天坛镇国有土地0.4493公顷,集体土地18.0159公顷;张庄镇集体土地41.4795公顷。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用于沁水至临汾高速公路浮山至临汾段工程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可为浮山县强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文化产业化、城乡生态化、民生普惠化“五化”发展战略,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公告发布后,将由该县天坛和张庄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编辑:乔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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