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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明办、公安交警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为大力推进“告别不文明行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临汾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现将《关于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
扣无牌吉普车北城交警不含糊 |
查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车辆 |
机动车驾驶员接受酒精检测 |
醉酒驾车,以身试刑 |
“文明出行”走进临汾市车管所 |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
志愿者与交警联手维护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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