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临汾”宣传周:临汾市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大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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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清廉临汾”宣传周全市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大会举行,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邀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杜雁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集中宣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临汾市委书记闫晨曦,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云峰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红梅主持。

会上,杨红梅传达了《关于2021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杜雁军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大家一致表示,讲解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听后很受启发、深受教育,为下一步学习好领会好《条例》精神提供了有力指导。

杨红梅强调:

一要对标对表中央,坚定不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隐蔽性,坚定斗争意志,强化问题导向,以“三不”一体理念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自觉。

二要学好用好《条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带头对照学、原原本本学,认真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牢守住《条例》规定的底线要求,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奋力争先、进位、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三要从严从实自律,坚定不移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向标,切实发挥忠诚干净担当的“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让全市人民感受到清正干部就在身边、清廉建设就在眼前。

四要抓深抓细责任,坚定不移把全面建设清廉临汾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起部门主责,推动清廉临汾建设走深走实。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厅级领导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临汾日报 张浩)

原标题:“清廉临汾宣传周”全市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大会举行 闫晨曦李云峰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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