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对市区五一路沿街开展“开墙打洞”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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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临汾讯 日前,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开墙打洞”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市区五一路两侧共摸排3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已全部整治完毕。

据记者了解,“开墙打洞”指的是利用临街的平房、楼房底层、半地下室等进行拆改,将原有的窗户、墙体拆掉改为门面房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行为。随着市区五一路快速通道项目建设,拆除了部分临街房屋,使许多原来不临街的房屋变成临街,许多业主为了自用或出租的目的,擅自拆窗砸墙,修建门面房。

那么,“开墙打洞”违反哪些规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整治有哪些法律依据?

首先,“开墙打洞”会破坏房屋原有建筑结构,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可能造成整体建筑较大安全隐患;二是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严重影响或改变城市规划布局结构,有的地段会造成绿地、道路严重侵占现象,同时还可能伴随产生非法经营、非法销售、堵塞消防通道、邻里纠纷等社会危害行为;三是“开墙打洞”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城市规划许可管理、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治安处罚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

为此,“开墙打洞”行为必须有效禁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下一步将联合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联合整治“开墙打洞”违法行为。

[编辑:席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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