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倾力解答“三个问题” 壮大提质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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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提质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是前提,“提质”是关键,培育市场主体、提高经营性收入是基础。今年以来,蒲县围绕解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本钱从哪来、怎么赚到钱、利益咋分配三个关键问题,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为契机,率先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村投公司),并探索出一条“产业联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投公司”的集体经济发展创新之路。

一、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解决本钱从哪来的问题。拓宽五种渠道,设立扶持资金:

一是上级拨点,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项目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

二是财政配点,计划连续三年每年拿出800万,专门用于扶持壮大集体经济。

三是企业筹点,鼓励号召县域内企业家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宽“工业反哺农业”渠道。

四是银行贷点,整合农村闲置集体资产及未承包到户的山林、土地、荒山、荒坡等集体资源,向银行抵押贷款。

五是持债经营项目收益资金给点,将近年来持债经营项目所形成的300多万元收益资金,全部注入扶持资金。将多“点”资金整合起来,形成几千万并不太小的本钱盘子。

二、组建产业联盟,解决怎么赚到钱的问题。针对调研发现的没本钱、没优势、没人才等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瓶颈”问题,提出了“三个不一定”的发展思路,即“不一定每个村都有实体项目、不一定产业项目都在本村、不一定是村集体所有”,确立了“产业联盟”发展模式,即“依托经营管理好、发展前景好、市场风险小的‘双好一小’市场经营主体”,通过跨村联建、村企联营、社社联合等方式联结起来,实现抱团发展、村村增收。

在组建产业联盟的基础上,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谋划审批项目、产权交易、资金分配等职责,立足全县产业发展实际,针对性指导产业联盟整合资金资源资产和人才队伍,实现从“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的变化;村投公司受委托承担运营管理资金等职责,从而形成中心谋划项目—公司投资项目—联盟实施项目的运营机制。

三、采取“基准收益+额外收益”,解决利益咋分配的问题。探索建立“保底分红+股权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实行“基准收益+额外收益”分配模式。基准收益,就是与“双好一小”经营主体协商,每年将扶持资金额度的6%作为收益资金,上交到村投公司。6%的收益金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由于经营者享受到优质的营商服务,也得到了企业认可。

各村资本金按照“项目所在村多配、其他参与村少配”的原则分配,收益根据资本金多少进行分配: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的收益金,归项目申报村。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社会投入资金,额度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的收益金归项目申报村;额度在150万元以上收益金,其中40%归项目申报村,剩余60%收益金用于“三无村”集体增收的兜底、下一年度扶持资金、奖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优秀村等。额外收益,就是在保证基准收益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主体可商定另行签订附加分配协议。

“基准收益+额外收益”的利益分配模式,实现“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相统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各村从“给资金、逼着干”到“育主体、抢着干”,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形成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壮大倍增、集体经济持续增收的多赢局面。(杨洋 胡水林)

[编辑:张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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