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隰县县城主要干道交通高峰期间,出现了一群身穿绿马甲维持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他们的另一个身份是因醉酒驾驶拟被隰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人员。这是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不起诉案件办理新模式,将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作为相对不起诉人员社会调查评估项目的首次实践。
不起诉公开听证 以公开促公正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健全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隰县县院对五起符合相对不起诉规定的危险驾驶案件集中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乡镇代表、侦查人员等十余人参与。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五起案件事实、证据,重点对五名拟不起诉人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及理由进行了说明。各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志愿服务 助力县域社会治理
如何实质性强化不起诉案件对涉案当事人的惩治、教育作用,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效能?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引入交通协管志愿服务机制,待拟不起诉人完成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后,再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共同对其服务表现进行评价并作为是否对其依法从宽处理的依据之一。
五名拟不起诉人在公开听证会上诚恳具结,并在听证员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交通协管志愿服务承诺书。随后隰县县院出具移交函将五人移交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进行培训,让他们走上街头、道路开展规定时长的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参与到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中。从交通安全破坏者变为交通秩序维护者,使拟不起诉人更能深刻认识醉酒驾驶行为的危害性,更能切身体会到公共交通安全对社会公众的重要性,从而自发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不起诉≠不处罚 检察意见强化行刑衔接
对五名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依法进行吊销驾驶证、罚款、终身禁驾等行政处罚。隰县县院依法拓宽监督领域,对在不起诉案件中发现的有关应当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的情形,以制发检察意见书等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意见,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隰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探索创新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案件办理模式,延伸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案件办理效果,提升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刘涛 黄景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