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至7日,临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振旭,副主任王国平、王金珍、郑步电、扈新起、薛凤奎、张安文、李建国、牛少白,秘书长及28名委员出席会议。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渊,副市长乔飞鸿;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了《临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临汾市岩溶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及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召开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临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李国希等同志免职的议案及说明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临汾市岩溶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定于2月下旬召开;表决通过了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汾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临汾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书面)、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免职表决办法,并进行了人事免职事项。
会前,还举办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讲坛”,听取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基”专题讲座。(张玉萍)
原标题: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拟定于2月下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