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郑红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襄汾,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步电,襄汾县委书记刘春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德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办主任翟军强,副县长张海荣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襄汾县汾河干流生态项目——县界至柴寺段、汾河右岸(河西堤防)南辛店乡大陈村段碧波公园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一泓清水入黄河(防洪能力提升)和河道标准化堤防及分洪缓洪区设置情况,并就襄汾县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郑红对襄汾深入贯彻实施《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她指出,要继续严格执行《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提高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科学谋划,务实推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加大巡河监管力度,确保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要持续做优沿河绿化,建立从长效机制,真正使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掌上微襄汾 周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