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至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集中监察执法四组在山西蒲县兰花兰兴煤业有限公司开展集中监察执法。
蒲县现有煤矿23座,今年已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集中监察执法四组检查的兰花兰兴煤业由原山西蒲县沙坪子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蒲县瑞兴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中立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而成,设计开采2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2024年4月复工建设,目前矿井为建设矿井,正施工采区巷道。
检查前,集中监察执法四组召开风险研判会,一致认为该矿为三座矿井整合而来,采空区积水积气情况为首要风险点,加之矿井为建设矿井,安全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安全管理水平存疑。
到矿井后,在听取矿方汇报时,监察员敏锐地发现矿井2014年已进入联合试运转却突然停建,其中必有缘由。通过查看矿井充水性图发现存在多处地面物探异常区和小窑积水区,现掘进巷道前方存在大量空巷和积水区,水害隐患极为突出。通过查看该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物探报告、现场探水资料,监察员发现该矿一采区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上覆为已关闭的中立煤矿采空区,而井下瞬变电磁物探手段,只针对掘进工作面顺层方向,未针对采空区方向进行探查就组织掘进作业。
监察员当即下达停止掘进作业指令,要求该矿立即对该采空区进行探测,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无水后方可掘进。同时对该矿涉嫌未查明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情况而组织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监察组还发现该矿2023年7月至今仅一年时间内,总经理和矿长分别更换3人,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更换2人,所有调整均为矿方内部文件作出,未经上级公司文件批准,更换之频繁令人咂舌,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令人担忧。
监察组对蒲县监管部门和该矿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严肃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严格落实两办《意见》和“八项硬措施”等,强化底线思维;要建立健全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要加强重大灾害治理,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坚持老空水害防治“四步工作法”;要以科技兴安为引领,积极推动山西局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要以事故警示教育为抓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据:中国煤炭报 临汾市自然资源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