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襄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劝投一名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用"金包银"首饰冒充纯金首饰抵押变现的诈骗案。
2024年7月4日,襄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新城镇居民丁某某报警称,其被郭某诈骗14000元。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对案情进行梳理,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经查,今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郭某以1800元网购金包银材质手镯,后冒充纯金手镯抵押给受害人丁某某骗取14000元。
办案民警立即与该郭某及其家人联系,告知利害关系,讲解法律政策,规劝其主动投案自首。通过民警的政策攻心和教育规劝,7月29日,犯罪嫌疑人郭某主动到襄汾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襄汾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性案件严打态势,紧盯民生小案,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