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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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临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振旭,副主任王国平、王金珍、薛凤奎、张安文、李建国、牛少白及秘书长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49名,实际出席4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临汾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人员职务议案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王永良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周柳荫等同志免职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免职表决办法(草案)、供职发言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临汾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市政府部分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免职表决办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市长胡晓刚、李艳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杰,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董新宇,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次会议拟任命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郑静 李林蔚 临汾日报)

原标题: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编辑:孔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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