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现将曲沃县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如下:
一、取消来(返)曲人员、车辆提前3天报备要求。
二、进入县委大院、公检法等重要机关,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须查验3日内<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阴性证明;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须提供2日内<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和<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阴性证明。
三、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四、城区内设立一个24小时便民核酸采样点(县中医医院门口东侧路北),适当保留部分便民采样点,每个乡镇设立1个采样点,采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以满足“愿检尽检”人群<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需求。
五、各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各交通卡口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和“点对点”转运。
七、阳性感染者中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由市、县定点医院收治。
八、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span class="sensitiveWord">核酸检测</span>阴性后解除隔离。对居家隔离人员继续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和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做到真居家、真隔离。
九、认真做好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坚持应接尽接,优化接种服务,细化科普宣讲,不断提高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
十、倡导公民当好守护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进入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景区景点、餐饮娱乐等场所,要坚持戴口罩、不聚集、勤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本通知自12月9日起执行。未在此通知明确的,按原办法管理。其他细化政策措施随后下发。
曲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