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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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临汾讯(记者 孔志华)10月26日上午10时,临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改革新闻发布会。临汾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华发布有关情况,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郭晋苏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李华锋主持。

赵华介绍,一直以来,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存在办理时限长、申请流程繁琐的问题,这些弊端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领域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实施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已是大势所趋。今年,临汾市民政局按照中央、省、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两年试点、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改革步伐,制定了《关于将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通知》,并于今年4月以政府办名义正式下发各县(市、区),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赵华表示,此次放权改革本着四个目的:一是优化程序。此次改革明确了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公示、确认、备案、资金发放的办理流程,去除了一些地方附加的不必要环节,实现救助确认更高效、救助效率再提高。

二是方便群众。权限下放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由原来的乡镇(街道)审核、县级确认,变更为由乡镇(街道)一级完成审核确认工作,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三是高效办理。通过简化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核确认工作流程,进一步推动解决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周期长的问题,提高工作实效和服务效率。

四是精准识别。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后,使“谁调查、谁审核、谁确认、谁负责”的权责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推动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确保精准识别认定、精准动态退出、精准管理服务,让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赵华表示,权限下放工作实施以来以来,市县两级通过逐级开展培训、实地跟踪解题、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信访渠道等举措,全力助推临汾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平稳过渡、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已顺利完成了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承接工作。

下一步,临汾市将继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和基层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打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络。

张俊林和郭晋苏分别就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后各级工作职责、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履行义务以及“单人保”等社会救助政策,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实的回答。

张俊林介绍,权限下放后,村(居)委会负责根据乡镇(街道)安排,协助开展主动发现、入户调查、核算评估、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近亲属备案等工作;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调查、审核、公示、归档、动态管理核查、上报备案和定期核查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确认、退出、动态管理、系统数据维护、调整社会救助金以及群众有异议时的处理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发放及监管,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并做好抽查、信访事件处理、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就低保户是否存在“指标限制”的问题,郭晋苏强调,社会救助工作一直本着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的原则,不存在“排队轮候”“指标”“名额”等限制,只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均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编辑:赵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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