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临汾市妇幼保健院正式启用参保职工门诊统筹处方流转服务,职工医保患者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一、什么是电子处方流转?
电子处方流转是外配处方的一种数字化形式。定点医疗机构将开具的外配处方上传至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至医保定点药店。参保人员授权后,药店可直接下载电子处方并完成结算,实现“就医—开方—购药—报销”全流程线上化。
二、电子处方流转的优势
便捷高效:患者无需往返医院取药,院外购药更省时,报销直接结算;
安全可溯:处方全程加密流转,从开方到购药环节可追溯,保障用药安全;
监管透明:处方数据实时上传,便于医保部门监管,确保基金使用规范。
三、哪类患者可以使用电子处方流转?
目前,电子处方流转服务仅限职工医保患者使用。
四、电子处方流转的就医购药流程
1. 处方开具流程
参保人挂号就诊→门诊就诊时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向医师提出院外购药需求→医师根据病情开具电子处方→药师审核→审核通过医师上传处方
2. 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流程
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到任意医保定点药店→药店下载电子处方并核对信息,完成药品调配及医保结算。
五、职工门诊统筹现行政策要点
起付标准:
医疗机构按次起付:一类(80元)、二类(50元)、三类及以下(30元);
药店购药按次起付:30元;
年度累计起付线:满300元后免起付。
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一类(55%)、二类(60%)、三类及以下(65%),药店购药65%;
退休人员:一类(60%)、二类(65%)、三类及以下(70%),药店购药70%;
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行自付5%。
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2500元;
退休人员:3000元。
六、以下情况不能享受职工门诊统筹
1.门诊费用未超过起付线;
2.政策范围外费用(丙类)或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
3.年度累计报销限额已用完;
4.单位医保欠费或参保人处于待遇等待期;
5.重复参保(需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重复参保业务,登陆“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处理,实名认证后,点击发消息-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查看更多-业务办理-重复参保办理)
6.外省或外地市参保人员未备案至临汾市市本级;
7.产前检查、计划生育、工伤、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健康体检、美容整形、门诊慢病、门诊特药和急诊转住院等特殊情况,均不能使用门诊统筹。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电子处方流转服务,为参保职工提供更便捷的购药体验,让报销更省心、用药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