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节假日期间执行停车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停车设施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营造回家过年氛围,助力做“活”做“火”临汾市旅游市场,2024年春节假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2月10日00:00至2月17日24时,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二、鼓励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三、各停车设施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做好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停车收费监管,及时依规处置节日期间大幅上涨停车费、过高收费、违规收费和不执行停车收费优惠政策的行为,为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回家过年营造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