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抓好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翼城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翼城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8月30日至10月30日对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发办)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在农发办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单位和部门的有力配合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政治巡察,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抓好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农发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项目建设与项目管理并举,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规模实现了总扩张。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山西的重要指示方面的问题。通过个别谈话、查看会议记录、个人笔记了解到,农发办能够及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山西的重要指示,并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等,组织开展了学习讨论,每个党员撰写了心得体会。但其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仅限于每周一的集体学习,且存在抄抄笔记敷衍应付现象,学习效果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入脑入心。在个别谈话中,发现有30%的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虽然知道,但对于具体内容、具体精神不了解,答不上来或答不全面,更谈不上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抓好落实。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农发办班子成员只有2人,没有设立党组,通常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工作。通过谈话了解、查看会议记录等,发现农发办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做的不到位,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工作机制不健全,在“三重一大”决策上征求意见不充分,部分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在会议上过于强调分管工作,对其他工作不愿发表意见,在重大事项拍板决定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如:在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立项申报上,只召开了班子会议进行了集体研究,没有征求一般干部的意见和基层群众的建议,忽视了群众的主观性和能动性,致使决策缺乏民主层面的意见,没有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落实县委、县政府“1155”发展战略不到位。几年来,农发办在实施县委、县政府“1155”发展战略中始终坚持项目建设与项目管理并举,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规模实现了总扩张。但在平时工作中存在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现象。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程建设上只注重外表美观,不注重工程效益。如:在井房建设上,一味追求“高大上”,普通井房扩大了面积,普通砖墙贴上了瓷砖,建设标准提高了,工程效益却没有得到提升。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浮于表面。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和个别谈话,发现农发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会前缺乏严密的组织和细致的准备,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自我批评多,批评他人少,表面问题多,深层次问题少,距离“红红脸”“出出汗”还有一定差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从近三年会议记录本和个别谈话中发现,农发办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上,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落实,分不清平时政治和业务学习与“三会”的区别,分不清领学文件或会议精神和“讲党课”的区别,会议签到、发言稿、党课课件等没有记录,不能全面反映会议情况。
2、“三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1)党的思想建设重视不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重视不够,开展不深入,离退休老党员没有按照要求做到全覆盖。党支部仅限于召开动员会和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从组织党员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测试结果和开展个别谈话中看,部分党员存在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学习仅限于抄笔记、写体会。如:三名中层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模糊不清,没有真正达到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2)对开展“三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上级精神还没有准确全面的理解掌握,导致在工作中重视不够、思路不清、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活动流于形式、未真正落到实处。如:在提高党员能力方面没有具体办法,工作缺少主动性,集中表现为精神状态不佳,面对加强基础建设的大好机遇,缺乏抢抓机遇、敢于拼搏的精神状态。(3)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巡察中发现,农发办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业务会议与支部会议记在一起,没有专门的支部会议记录。在实际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普遍存在,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甚至在碰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存在业务挤占党建的现象。如:从近三年会议记录来看,看不到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内容,形成党建无人管无人抓的局面。党费收缴不及时,通过查看党费证,发现党员半年交纳一次党费。农发办支部缴纳党费也不及时,通过查看支部党费缴纳收据,发现截止2017年9月份,还未将2017年1—9月党费向组织部门上缴。
3、机关工作纪律慵懒散漫。巡察中发现,农发办机关纪律执行不严格,迟到早退现象比较突出。请销假、外出签到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如:在巡察组三次查岗中,全办18人就有11人有迟到现象,还有二人下乡外出,没有履行外出登记手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农发办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把履行主体责任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存在落实主体责任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的问题,履责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实效。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人员存在落实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情况,忙于业务,对两个责任知之甚少。
2、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缺失。农发办没有纪检组长,监督责任由班子成员兼任,实际工作中兼职人员仅负责上传下达,监督责任无法正常履行,更谈不上“三转”、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过程中缺乏监督,致使重点工程项目合同不规范。如:在长汇农牧开发项目中,水泥合同、种猪购销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把关不严,合同金额出现差错、甲方乙方无负责人签字等。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氛围不浓。农发办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有效防范腐败问题具体措施较少。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反腐倡廉、廉政建设工作,开会强调多、具体落实少,提要求多、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少、及时提醒少,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制止不力,尤其在警示教育方面做的不够。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所分管股室干部履职行为、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缺乏监督。如:实施史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缺乏监督,违规验收,造成该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部分项目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大量国家投资流失浪费。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农发办虽然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在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在会风、文风方面还有待改进,召开会议过多,大小事情都需要开会安排;会议材料、文件,空话、套话过多,不够简洁、不够精炼。
(四)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1、脱贫攻坚方面。存在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宣传引导不够深入,虽然制定了帮扶计划,但帮扶办法少,上级督查,仅限于传达,没有创新方法,没有把精准扶贫上升到政治任务,帮扶工作仅停留在对贫困户的物质帮扶上。如:农发办扶贫人员进村入户只有3次,只提供了钱物,缺乏产业上的有效支持。
2、巡视巡察整改自行“回头看”方面。在组织开展巡视巡察整改自行“回头看”工作中,农发办查找问题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深刻、不具体,没有按照“八个对照”内容,逐条查找问题。“三清单一制度”制定不详细,操作性不强,整改不到位,没有做到“开门整改”,效果不明显。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对于这些问题线索,我们已经按照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分类进行了处理。请农发办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四个意识”,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农发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提高政治站位,把“四个意识”作为政治标杆。(1)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山西的重要指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创新帮扶办法,把精准扶贫上升到政治任务,对贫困户提供产业上的有效支持;(2)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根本组织原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在“三重一大”决策时要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工作机制;(3)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去思考、去谋划,积极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发展县域经济、增强人民福祉做出应有贡献。
(二)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农发办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党建工作。(1)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根本,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2)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把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3)要深刻领会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主动、及时缴纳党费。(4)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补充完善请销假、机关考勤、外出登记等各项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建设,彻底治理慵懒散漫现象。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农发办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1)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两个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要抓实主责主业,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尽职尽责;(2)要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强化担当意识,全面梳理单位内部廉政风险隐患,对不同层级的风险隐患分类管理;(3)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围绕“三重一大”实施监督,努力形成工作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农发办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逐条梳理,落实整改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为党负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反馈会后,请将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向全体党员通报,原则意见通过相关媒体公布,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请务必于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将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通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我们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整改处置不到位影响整改质量和进度的,将从严追究责任,并倒查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追责促整改落实。
巡察期间,农发办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有力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热情支持巡察工作,客观反映情况,积极建言献策,保证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我代表巡察组表示衷心的感谢!
翼城县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