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临汾调研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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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深入临汾市,就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就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海刚、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一级巡视员高建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主任陆海峰一同调研。市领导闫晨曦、郭行杰、郑步电参加调研。

调研组赴霍州市,实地了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推动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情况。罗清宇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聚焦促进产业兴旺、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重点,对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法规形式加以固化,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在尧都区涝洰河湿地公园,调研组详细了解湿地保护情况,征求相关立法意见建议。罗清宇强调,要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功能,改善湿地环境,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罗清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出台湿地保护条例,省、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山西特色,努力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实用性,为全省湿地保护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在尧都区汾河吴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区,罗清宇指出,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以法治的力量推动汾河保护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潘华玲) 

原标题:罗清宇在临汾市调研乡村振兴、湿地保护时要求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张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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