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年报 临汾多家协会被警告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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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临汾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对21家市直社会组织给予处罚。其中,临汾市瑜伽协会等14家社会组织未参加2020年度检查,给予警告行政处罚;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联合会等7家组织未参加2019和2020年度检查,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下列21家市直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对临汾市瑜伽协会等14家未按规定参加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决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联合会等7家未按规定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决定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警告社会组织名单(共14家)

社会团体(12家)

临汾市瑜伽协会

临汾印社

临汾市硬笔书法协会

临汾市阿牛公益爱心协会

临汾市湖北商会

临汾市企业众联互助商会

临汾市物流(联盟)协会

临汾市卫生信息管理协会

临汾市篆刻家协会

临汾市陈式太极拳研究会

临汾市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临汾市药茶产业联盟

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

临汾市陶唐民俗博物馆

临汾市善孝行在养老服务中心

二、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共7家)

社会团体(6家)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联合会

临汾市房地产业协会

临汾市诚信建设促进会

临汾市福建商会

临汾市汽车行业协会

临汾市新生代企业家商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临汾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上14家被警告的市直社会组织,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以上7家被撤销登记的市直社会组织,按规定到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并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编辑:孔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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