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范中、高考期间酒店住宿等行业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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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3年中高考期间酒店住宿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酒店宾馆等相关住宿经营者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无序涨价、哄抬房价的违法行为。

随着2023年高考、中考时间的临近,各考点周边的宾馆酒店住宿需求量将大幅度提高,有个别酒店、宾馆经营者借此哄抬房价,谋取不正当利益。

该《告诫函》指出,酒店宾馆等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准确记录与核定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服务。禁止各相关经营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宾馆、酒店、民宿客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二、价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

三、不履行价格承诺,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的;

四、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如,房价x元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的;

五、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

六、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客房价格的;

七、以缩短结算起止时间变相提高客房价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临汾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全市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客房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借高考、中考之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要求各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酒店宾馆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同时,临汾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相关经营者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李惠临)

[编辑:乔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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