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员流量密集,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多变。而部分房东忽视了登记备案的重要性,使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增加,对社会的稳定带来风险。近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乡贤街派出所捣毁一处在出租房内进行传销的窝点,承租的传销人员被依法处置,当事房东行政处罚。
该所民警日常排查时发现,东关立交桥附近居民区一出租屋内存在传销活动。经查:2023年3月28日,户主席某将其房屋出租给王某等四人,且未依法登记承租人王某等四人的相关信息,也未按照规定将房屋出租信息上报至辖区派出所,致使四人租住在该房屋内长时间进行传销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目前,已对四名传销人员依法处置;对席某依法作出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与此同时,该所检查中还发现并查处2起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分别对当事房东作出行政处罚。
问:房东应该怎么做?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7、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办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问:如何登记备案?备案中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呢?
房屋出租人需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1、出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联系方式);
2、出租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办理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提供能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手续复印件一份);
3、租赁合同(协议)一份;
4、承租人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联系方式)、承租人一寸照片一张。
问:不按规定登记会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实施上述行为的,对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简而言之就是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可能会被:
1、罚款
2、拘留
下一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清查行动,出租屋户主应及时到辖区派出所登记相关信息,履行好出租人义务,否则将面临相关行政处罚。(王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