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机制,推动关口前移,不断强化普法、预防、联动、回访等四个举措,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仲裁服务,实现了劳动争议早预防、快调处,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
强化送法入企,在政策宣传上加力度。深入用工单位开展流动仲裁庭、巡回仲裁庭以及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现场答疑解惑,建立对话、协商渠道,增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意识。同时组织当事人旁听仲裁庭审,以案释法,将“事后调解”变为“事前预防”,有效降低了仲裁信访案件的发生率。
强化源头治理,在矛盾预防上下功夫。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延伸调解仲裁服务触角,由“坐等上门”变“主动服务”,切实履行“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职能。全面准确掌握辖区争议风险隐患和矛盾焦点,建立重点信访事项台账,做到“一人一策”“一类问题一套机制”,妥善疏导化解因规模裁员、调整薪酬等引发的争议,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强化部门联动,在协调配合上增合力。成立襄汾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和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集中多元化协商调处联动力量,建立“人社牵头、调解为主、部门联动、多元化解”的调处联动机制,紧盯重点人群、重点事项、重点信访和易发生矛盾纠纷的行业,会同劳动监察、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部门开展疑难会诊、现场调解,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争议纠纷得到全方位化解。
强化跟踪回访,在协议调解上见实效。始终坚持争议案件“一管到底”,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针对性地做实案件当事人的“跟踪回访”工作,促使当事人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切实履行和解协议,确保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纠纷调处质效。
调解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2023年,全县受理争议案件较往期下降30%。截至目前,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89%,涉及金额329.2万元,有效促进了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