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省蒲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破坏乡村振兴领域的典型人和事,为推动全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信访受理、案件查办等专项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出台《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将牵头和配合部门纳入到整治范围,明确整治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3次常委会议、6次工作小组会议;根据编制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多层次、项目化推进专项整治;做到上下同频共振、整体同向发力,全面压紧压实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
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安排部署、听取汇报、督促推动,扎实推进问题排查整改、防止返贫监测排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项目管理、干部驻村帮扶、乡村工匠培育等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牵头排查整改问题,8个乡镇梳理问题、督促整改。真正打通政策落实、问题整改的“最后一公里”,以严的作风和责任落实倒逼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县纪委监委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检查,委分管常委牵头,组织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整改情况,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汇总,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单独建账,跟踪督促整改处置。县委巡察办结合农村集体“三资”贪腐问题专项整治,选取2个重点村,开展点穴式巡察,全面深入发现存在的问题,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动系统施策,提升监督质效。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8件,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21人。
四是全面深化以案促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函3份,对乡村振兴领域涉及整改类问题落实督促整改;通报1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的典型案例,做到乡村振兴领域“县、乡、村、组”四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达到了“正面宣传引导、弘扬新风正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良好氛围”的较好效果;督促健全完善《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月例会工作制度》《确定帮扶日工作制度》《驻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等乡村振兴重点制度机制,推动破解制约乡村振兴领域矛盾问题得到解决,堵塞了管理漏洞,改进了政策措施、防空了廉洁风险;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及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切实强化了问题整改长效管理和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良性发展。(清廉蒲县/乔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