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公安局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切实做到“民有所需,警有所应”。近日,襄汾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连续救助两名走失儿童,获得群众的称赞。
2024年2月26日下午17时许,襄汾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襄汾县湖李转盘处看见有一名小男孩在哭,没有跟大人。接警后,新城派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耐心地询问小男孩的基本信息,但他一直哭泣不肯开口说话。民警一边安抚孩子情绪,一边通过多种渠道寻找,经不懈努力,终于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并将其安全接回,家长对民警和好心人的热心救助表示十分感谢。
无独有偶,2024年2月27日14时许,一名热心群众将一名小男孩送到新城派出所。该群众称,小男孩在县城一小坡附近的马路上乱窜,后坐到其电动车上不下来。民警耐心与小男孩沟通,但是他只说了姓名,其他的什么都不说。民警便根据这一线索展开查找,并成功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后其家长来到新城派出所将小男孩安全接回,并一再对民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