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霍州市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会议,对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霍州市副市长郭惠民出席会议,市政府办、人社局、税务局、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的参保登记资格、缴费档次、补贴标准、缴费方式分别作了详细说明,明确本次征缴时间节点为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6月25日截止。
郭惠民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时间节点,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征缴工作高速度、高质量完成。要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全面提高群众对“两险”政策和缴费流程的知晓度。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困难群体”保费代缴、政府补贴记账等工作,确保愿缴尽缴。要明确时间节点,做好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为参保居民提供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霍州融媒 乔碧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