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荣获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的“山西省第五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此项荣誉的获得,标志着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本次山西省命名16个机关、9家医院、20所学校、21家企业、11个社区、15个农村为第五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命名9个公园(广场)为第二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市人民检察院是本次评选中全省获此殊荣的16家机关之一,也是临汾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机关。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以此项殊荣为契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内心、融入日常、融入工作”,为“能动履职求突破,提质增效进一流”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临汾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凝心聚力。(白洁)
原题:市人民检察院荣获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