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黄河禁渔工作启动以来,临汾市农业农村局主动作为,通过加大组织领导、巡回执法力度、检查督导、宣传力度4个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黄河禁渔工作,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在省农业农村厅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的安排部署和指导下,临汾市成立了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市禁渔期执法行动。下发了《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黄河流域禁渔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对黄河干流临汾段及黄河主要支流实施为期四个月的禁渔,要求各县(市、区)成立专班,设立举报电话,发布禁渔通告。
明确了行动目标,主要落实黄河禁渔制度及渔业资源养护和保护措施,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只和“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和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巡回执法力度
通过开展巡回执法,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禁渔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余人次,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30余个(次),检查水生生物保护区1个,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艘,清理违规网具1张(顶)。
三、加大检查督导
临汾市境内有大小河流200余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黄河干流、汾河和沁河,均属黄河流域,流域面积大,禁渔工作任务重。市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对禁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截至目前,累计检查12次,极大地推动了全市禁渔工作顺利进行。省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曹庆带队深入安泽、洪洞、曲沃等县,对全市禁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一方面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在重点水域、沿河乡镇村委公示栏粘贴禁渔期通告和宣传标语,禁渔期间共发放和张贴《黄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禁渔宣传材料48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0余条,做到了全市沿黄沿汾、沿沁乡镇全覆盖;另一方面做好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知晓利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下一步,全市还将进一步积极做好黄河流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电鱼行为,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切实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和渔业资源。(刘生锦 赵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