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临汾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解高民,市医保中心主任冀林海一行5人深入隰县医疗集团就DRG付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隰县政府副县长吕学慧、县医疗集团院长景生龙、县医疗保障局局长高晓东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调研。
临汾市医保中心稽查科科长仇润丽、泰康养老公司专家贺红琴就现场查看资料等情况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
在6月28日上午召开的临汾市医保局督导隰县人民医院DRG付费工作座谈会上,隰县医疗集团院长和大宁县医疗集团院长分别就各县DRG付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解高民强调,DRG医保付费的目的在于构建适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医院或医生自行调整医疗服务行为,从而达到医疗成本控制的目的。他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和医疗集团,首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二要围绕目标任务,紧盯重点环节,对表对标、查缺补漏、责任到人;三要进一步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吕学慧表示,隰县将以此次调研座谈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全力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评估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