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洪洞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连续作战,成功打掉一“洗钱”犯罪团伙,抓获作案成员8人。
25日,洪洞县公安局接特情举报:洪洞县城内某院内有一洗钱团伙。接案后,局党委高度重视,部署精干警力对该犯罪团伙的活动轨迹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制定周密抓捕方案,在巡特警、网安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后经进一步深挖扩线、循线追踪,在县城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成功抓获。
经查,该团伙以马某远为首,组织发展团伙成员开展“洗钱”犯罪活动。其犯罪团伙通过接收诈骗团伙上线提供的转账银行账号,将小额资金转账到上线提供的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进行非法“洗钱”,涉案转账流水60余万元,马某远、刘某、李某博、高某、李某斌、许某贵、宋某臻等8名犯罪嫌疑人从中共获利非法“洗钱”佣金近3万元。
犯罪嫌疑人马某远,还是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涉案的5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