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公安局刘家垣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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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洞县公安局刘家垣派出所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刘家垣派出所接到曹家庄村干部求助称:一居民院里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民警立即赶往居民家中,经初步检查,发现猫头鹰的翅膀受伤,无法飞行。派出所民警立即与洪洞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联系,目前该猫头鹰已移交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专业救治。

警方提示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私自捕杀、饲养、贩卖、收购或者食用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会构成犯罪,广大人民群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如遇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勿自行处理,应当立即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进行求助。

[编辑:张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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